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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民法典施行后,二手房购买须知(二)
发布时间:2021-04-07 10:27: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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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要查是否居住权登记。
   如果房子一旦被登记了居住权,无论是买卖还是继承都不会影响居住权人的居住权利。
    居住权和租赁并不一样,虽然在租赁合同中“买卖不破除租赁”,但租赁期最长是20年,且多为有偿租赁,租赁关系中除时间和租金的限制外,可能会由于市场前景、承租人个人问题提前结束或变更租赁关系。
   而居住权可以是无偿的、也没有最长期限的限制。如除另有约定外,居住权人可以无偿居住到去世,或者居住期设定为30年、40年。这种情况下,是极为影响购房人权益的,因此被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子,既不能住也不能租,对购房人来说是无法实际使用的。即便出售,也要受居住权的限制,所以这种房屋的流通性和价值将会大打折扣。
因此,提醒各位朋友,在购买二手房时,可以去不动产权登记部门查询是否设立了居住权。同时为了保险起见,可以在买卖合同中,加进有关居住权的违约条款。


相关法条: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三百六十八条 【居住权的设立】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第三百六十九条 【居住权的转让、继承和设立居住权的住宅出租】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百七十条 【居住权的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第三百七十一条 【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以遗嘱方式设立居住权的,参照适用本章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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