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律所动态
官司打赢了,律师费谁来出
发布时间:2019-01-22 16:33:24      浏览:

 

实践中,律师经常被问到一个问题。“我的官司打赢了了,我花的律师费是不是应该对方负担”?实际上,律师代理费与诉讼费不同,并不是必然由败诉方承担。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原则上法院对于合同纠纷诉讼中支付律师费的主张是不予支持的。也就是说,除非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律师代理费的承担方式,否则即使起诉的时候把律师代理费列为诉讼请求的一项,法院通常也不会支持。但也有以下例外规定(即便没有双方约定,败诉方也应支付胜诉方因诉讼所支出的律师费用),包括:

第一,实现担保物权案件,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在实现担保物权时所花费的律师费需要债务人来承担。

第二,著作权纠纷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若干问题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具体案情,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三,专利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

第四,商标侵权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商标法第56条第l款规定的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包括权利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对侵权行为进行调查、取证的合理费用。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和案件具体情况,可以将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律师费用计算在赔偿范围内。”

第五,合同纠纷中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诉讼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第六,仲裁可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的仲就请求予以支持,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费用承担:(一)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书中裁定当事人最终应向仲裁委员会支付的仲裁费和其他费用。(二)仲裁庭有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在裁决书中裁定败诉方应当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合理的费用,仲裁庭裁定败诉方补偿胜诉方因办理案件而支出的费用是否合理时,应具体考虑案件的裁决结果、复杂程度、胜诉方当事人及/或代理人的实际工作量以及案件的争议金额等因素。

律师提示:

除上述几种情况外,法院对于合同纠纷诉讼中支付律师费的主张一般是不予支持的。如果想要达到律师代理费由败诉方承担的法律效果,或者标的较大、以致律师代理费金额相对较高的合同,可在签订合同时在违约责任部分做出类似这样的的约定守约方向违约方追究违约责任所花费的律师代理费、XX费、XX费……,由违约方承担”。

河北君德风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最佳分辨率 (1024*768)
地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519号四楼 电话:0335—3636184 传真:0335—3638846
冀ICP备10204025号-1    冀公网安备 13030202002282号   律师管理 律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