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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提出调岗降薪不服走人,律师教你如何应对
发布时间:2017-03-30 15:35:56      浏览:

自从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出台之后,企业认识到了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很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下面先列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部分情形:

1、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效;

5、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等原因,

6、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8、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9、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空难;

我们可以看到这些原因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鉴于以上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想与劳动者正常解除劳动合同可能要付出一定的代价,所以用人单位会想办法规避这些法律规定,从而达到不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的目的,其中非常常见的方法就是调岗降薪、调往外地、从脑力劳动的岗位调入体力劳动的岗位等,迫使劳动者自行提出辞职。

原因是:劳动者自行提出辞职用人单位可能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法律规定上的过错,如没有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没上社会保险等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是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所以一些用人单位就诱导甚至欺骗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常用的方法:

一、调离岗位,从好的工作岗位调到相对较差的岗位,从脑力劳动的岗位调到体力劳动的岗位,从收入较高的工作岗位调到收入较低的岗位。

二、调往外地,将合同履行地改为外地,让劳动者去其他分支机构或子公司。

三、给劳动者“穿小鞋”造成麻烦。

如果遇到以上情况,可能就是用人单位变相裁员,还不想承担解除劳动合同后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的后果。作为劳动者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呢?

律师支招:

一、首先看用人单位是否有违法行为。

因为如果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不论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都要承担经济补偿或赔偿。

解决方法(主动提出也获补偿的情形):如用人单位没有足额支付工资,没有缴纳社会保险,没有提供劳动保护等过错。如果用人单位有这些过错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以上过错,就看用人单位提出劳动者调离岗位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的,劳动者就不要轻易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常见的用人单位要求调岗常见的合法理由(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2)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原工作。

先要分辨是否真的无法胜任工作,首先看劳动合同是否对胜任工作的标准有无约定,如有约定从其约定,如无约定看单位规章制度,比如制度规定完成工作量,考核不达标等。以上几种情况用人单位是有理由提出调岗的,如果这时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合同时无法得到经济补偿。

解决方法(先服从调岗安排或协商解除):单位没有过错情况下,因劳动者原因不能胜任工作,劳动者要服从用人单位的安排,如果实在不想去单位安排的新岗位,尽量与单位协商,与单位达成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样也可获得的经济补偿金。

三、情势变更: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首先判断是否为重大变化,一般认为的重大变化有,如企业迁移、被兼并、企业资产转移、部分业务取消等。现实常见情况如销售权被总公司收回改为直销,原来的销售岗取消;公司业务调整本地不再继续经营公司迁往外地,人员都要到外地上班等。

这些情况就属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劳动合同不好继续履行,那么公司可以先与劳动者协商调岗,劳动者不同意的也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获得经济补偿。

律师提醒:遇到用人单位要求调岗时,先要判断调岗是否合法,如果合法应当服从单位安排,不服从安排就与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判断不合法可以跟单位提出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或经济赔偿,切记不能冒然主动提出辞职申请,这样可能就无法得到经济补偿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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